拒绝加班被解除合约
更新时间:2008-11-21 10:30:27
问题描述:
曾某是某仪器有限公司的职工。她与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曾某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平均每周40小时。但是工作后曾某发现的单位经常要求加班。一次周六时,单位又要求曾某加班,曾某口头向领班请假,领班不置可否。周一曾某上班时,就接到一份解聘通知书,公司要与曾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曾某不服,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给付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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