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除医药费外拒绝赔偿,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11-21 15:55:23
问题描述:
我母亲10月29日下午被一辆货车压伤脚部,左脚5个脚趾全部骨折,由于是货车冲入便道,当场交警判定货车司机全责,送入医院治疗,当时在交警协调下,达成口头协议,先垫付医药费,保证伤者入院治疗,因为我父亲还要照顾我生病的爷爷,所以,要求肇事者为我母亲请护工照顾。因为肇事车辆有交强险,所以医药费基本都能按时支付,只是护工费,只支付了第一个星期,到今天为止的另外两个星期都由我母亲垫付,现在我母亲想出院回家继续疗养,想与肇事者商议结案,但肇事者提出除了医药费外其余一概不打算赔付,并说如果我们有异议可向法院起诉他。我想请教律师,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肇事车辆据肇事者说已经从交通对领出来了,看来他们是拖了人的,拿我们该怎么办呢?只能起诉他了吗?因为父亲感觉没有精力为官司的事儿奔波,还有其他的方法吗?多谢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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