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我和儿子应得到什么补偿?
更新时间:2009-07-10 15:24:10
问题描述:
1.离婚时他的过错责任是否可以追究?过错责任赔偿的标准具体是什么?2.孩子我带,房子归我和儿子,他所占有的一部分,能否抵扣儿子的生活费。3.我应该怎样处理会更好点?
事发时间: 2009年06月28日
事发地点: 渭南三马路我家内
事发经过: 我和儿子回家换衣服,发现们在里边被反锁,打电话,敲门均无人来开门,报警后,警察来家翻到阳台,看到家里有人,责令打开门,我家平时挂在室内门上的钥匙被收了起来,儿子换衣服打不开门,我所谓的老公赶忙打发走警察,并把孩子推出门外,强行把我拉进儿子的房内,锁上门冲着门口喊,你赶紧走。在这期间弄伤了我的耳朵和嘴唇,并且磕青我的前胸,我同时也对这们喊道:我不相信你能飞出去,我的儿子在门口。最终,我看到了这个女人,我并不认识,他和三年前的那个女人不是同一人。(家里除了我老公还有另外一女人,我儿子和司机都看到这个女人,我和这个女人还在小区门口撕扯吵闹,围观的人很多。)在家里把门反锁的事情去年也发生过,当时是我雇的保姆 发现的,我也责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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