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辜被冤枉为嫖娼
更新时间:2009-07-10 22:56:27
问题描述:
我的父亲马功*于2009年6月24日在大渡口区的九宫庙农贸市场旁边的一个茶馆喝茶。他和一个熟人刚刚一起进去,我的父亲刚准备去端茶,就来了一些警察和一个妇女,紧紧抓住他说他嫖娼,和他一起去茶馆的熟人都给警察证明说他不是,然而警察就是不听还是把他抓进了派出所,后来派出所通知家属就说他嫖娼,还说证据充分,就被拘留了15天。同时警察还告诉我父亲,只要交纳3000元就可以不拘留。现在虽然人回来了。但是他这样被冤枉拘留15天,我们还能讨回公道吗?本身还有证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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