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76年第一批农电工
更新时间:2009-07-08 20:50:37
问题描述:
我是1976年第一批农电工,当时农村刚刚使用电力照明,中间没有间断过,一直干到2003年,在2003年县电力局说农电工重新聘任,说我年纪超了,一次性给补了2000多元(包括退回的养老保险)就让和电力局解脱了劳务关系。我想咨询一下,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我应得到那些补偿?我当时干农电工的时候是22岁,正是风华正茂的时候,现在65岁了,在电力干了一辈子,正当需要老有所养的时候,电力不管了,在此我恳求各位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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