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现在应该怎样应对这件事?跟保险公司怎样协谈?
更新时间:2008-11-20 16:45:50
问题描述:
2007年5月22日,我单位司机驾驶捷达车正常直行,与一行人相撞,(行人横穿马路),交通事故认定,我公司司机采取措施不当,违反交通法第38条,负主要责任,行人骑自行车越双实线左转,违反第57条,负次要责任,行人受伤住院,医药费、误工费等4万余元,我公司车辆有全险(包括免责)及强险,保险公司经核查同意赔偿行人2万余元,(有部分误工费、陪护费不认可)。经多次协商无果,现行人已起诉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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