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构成诈骗吗?
更新时间:2009-07-08 08:39:54
问题描述:
我是经他妹妹介绍谈的对象,去年10月我们说好今年5月准备结婚,11月下旬他以要去江西做工程钱不够为由找我解决困难,说是去2-3个月就可把该工程做完,回来就准备结婚的事,当时我就同意了,按他的要求给了他7万块钱。他当晚说走了,以后我们就一直电话联系了一个多月,后来有一次我电话打过去是一个女人接的电话,自称是他女朋友,从那时起他就以各种理由来搪塞我回不来,工程没做完,直到大年三十把手机关了,再也找不到他,我也去了他家父母,他母亲还要准备打我,说是找对象拿的钱可以不还,你又说不清的。直到今年6月,有人告诉我他在宁波,还给了我大概的位置,我找了几个朋友去堵他,终于被我堵住了,他只好写了借条并写了还款日期,现在还款日期已经过了,又失踪了。这样构成诈骗吗?如果构成的话被判刑,我的钱还要得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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