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问题
更新时间:2009-07-05 07:26:02
问题描述:
我在2007年9月18日借给了朋友两万元钱。借条非常简单。格式如下:
“×××今天借到××现金贰萬圆整。特立些据。
借款人:×××
2007年9月18日”
最近我去向对方催款,对方一直为手头紧为由搪塞。我听说债权在讨要未果,在一定时间不起诉的话,借据就会失效。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个时限时多少时间?像我这种状况有必要去起诉嘛?
我还想问一下律师,凭我这个借据能不能去追要利息,因为当时和朋友关系也不错,对方只是口头承诺给我一定利息,也没写在借据上,我也没在意思。
以上问题麻烦那位律师给解答一下,本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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