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帮助
更新时间:2008-11-19 23:54:50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个事,2007年的7月份,我爸妈骑着摩托车,在回家的路上被另一辆想超车的摩托车撞到,他们是同向而行,当时我爸骑的速度不快,后面是我三叔载着我二婶的摩托车,刚超我三叔时差点弄到我三叔的车,结果我爸的车幢到,而且超车时没鸣号,那个人我爸认识,当时我爸脚踝断了,那个人找了一辆把我爸送到了乡村诊所,医生拍了一张片子,医生说得到县医院动手术,那个人交了诊所的费,又找了一辆车把我爸送到了县医院,刚开始他交了800元住院费,结果医生说可能得四五千块钱,第二天动手术,我们以为他去找钱了,结果他上楼告诉我们说他们不管了,让我们报案让交警处理,剩下的医药费是我们出的.我弟这才报的案.过了大概一个星期,交警说现场被破坏无处查证,给了我一张纸上面写的意思就是无处查证,让我们不服就去法院,我去了法院说得交警大队查证,他们才能接,就这样这件事被当球踢来踢去,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当时我们也没有那人力财力打官司,我爸现在又要动手术,取出固定脚踝的那个钢板,我想问一下这事我们现在怎样处理对我们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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