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帮助
更新时间:2009-04-14 19:09:33
问题描述:
我一朋友在一山庄做采购员,当要采购时向财务出纳写借条拿现金,报销时用采购后的单据冲减借条,要是报销的金额不够原来的借条金额多的,再重新写上一张,山庄的会计不置来往帐,这采购员任职九个月,一直没有对数,到近期,其出纳说这位采购员还差七万元多的金额没有单据报销,要其采购员还钱,采购员没有私拿公司钱,觉得好冤,现不知点办才好,希望各位律师可帮忙分析,我们可不可以通过法律解决的办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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