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的情况来说,这种赔偿合理吗?如不合理,应该怎样对我进行补偿。
更新时间:2009-07-02 21:36:56
问题描述:
本人所在单位是徐水县林业局下属的一个苗圃厂,十几年前已经变为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后因资金问题全厂工人工资停发,每人分了几亩地开始种地,自收自支。养老保险也由工人自己缴纳。
今年年初林业局说要进行改制,7月份就要进行,但从他们透露出的消息说,一个工人最多只给12个月的工资就算解除合同的赔偿。我今年57岁,还有三年(如果是周岁就是四年)就要退休了。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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