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工同劳不同酬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8-11-20 16:19:50
问题描述:
我是**县电力局职工子女自1993年下发文件,凡局正式职工男53周岁、女48周岁必须办理内退,同时可以安排一名子女到局上临时班,到达正式退休年龄的办理退休手续,同时将子女转为正式职工。但06年河北省公司下发文件,各县局不得私自办理用工,至使一部分子女不能再转为正式职工,只能成为同工不同酬的临时工,让我们这部分子女真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感觉,这真是关系我们一生命运的大事,在我们这个单位,正式工要比临时工的收入(我们只能拿1千块,同样的他们每月4、5千)多4、5倍;我们期待08年新<劳动法>的实施,以为我们可以得救了,但单位为了钻空子将我们这部分临时工在07年12月31日前强制签订农电工合同,把我们“理所当然”的变成了农电工,现在我们本应和那些正式工干同样,甚至更多的工作,但收入却是农电工的收入,在今年8月、9月奥运期间我们同样工作、同样值班,正式工不但拿平时工资,还每天奖60元*(31+30)=3660元,我们却什么也没有。请问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们怎样才能得到和那些正式工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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