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要公诉?
更新时间:2004-03-11 04:16:00
问题描述:
在广东江门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方1.没逃跑,2.积极配合各方工作,交警部门最后判鲁莽驾驶,肇事方负全责并按双方和交警部门达成协议赔偿给死者家属,现在还要提起公诉(死者家属已放弃起诉),何解呢?好像是新的条例,从几年几月开始实施?在这之前发生要不要按以上执行?这个案件会怎样判?最高判决坐牢要多久,有缓刑吗?怎样界定?有请相关律师帮助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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