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去劳务中心
更新时间:2009-07-03 11:54:22
问题描述:
昨天去劳务中心寻找一份翻译的工作,对方要求500元的服务费。由于没有带够现金,先交了200给了一张收据。对方要求今天再交另外300元可以拿到稿件。但今天去了,对方告知明天才能拿到稿件。由于并为签正式合同,我想要要回所教的服务费。但对方确以已经约稿为由,拒绝退还这200元。请问我有理由要求退回已交的服务费吗?如果可以应该采取什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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