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咨询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9-07-02 21:51:54
问题描述:
2000年正月初8日,男女双方以农村风俗举行结婚典礼。因为当时男女双方仅有17岁多,不符合结婚法定要件,至今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06-09年男方因在外,女方在家种植和养殖的一切收入全部落入女方手中]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经常争议,孩子从小跟随家婆住县城读幼儿园和学前班,08年因男方在外打工,女方接孩子回农村读一年级,因农村条件差,每天都得步行一个小时左右才到学校读书。每天来来回回的往返跑,加上农村的教学条件无法比上县城,孩子的学习成绩自然很差很差。09年男方回来后再次接孩子住哥家在县城读书。试问孩子的抚养权无法协商解决,我该怎么办?男方愿自己抚养孩子,跟女方很是担心的问题有1、女方本身的文化素质低,不懂如何管教和照顾好孩子,经常是打、骂的行为来教育孩子2、如果跟随女方回农村读书,农村条件恶劣对孩子的成长和学习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现有的共同财产有价值几千元打砖机、沙机、磨石机各一台,还有之前的嫁妆系列物品。女方到男方家后与家人共同种植了10来亩幼林八角,这属不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问题是,男方本人是超生对象,没有分到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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