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
更新时间:2009-07-03 13:17:54
问题描述:
我母亲于2009年2月20日在医院因医生给输入糖尿病禁用药加替沙星注射液,发生过敏反应,住院45天医院未给与积极有效治疗,致使现在胆总管增粗(8mm-12mm-9mm)稍有恢复,荨麻疹经常发作,耳鸣,血糖增高不稳,精神紧张不能入睡......请问:
1、现可以解决此事吗?2、如解决,我母亲虽是退休职工,但她现在经营个体,他的误工费应按什么赔偿。3、我母亲住院期间不能自理,后又精神焦虑紧张不能入睡(不良反应造成的)应给几个人的陪护费,需要医院开出证明吗?护理费怎样算4、在家治病期间,怎样索要陪护费,人数怎样定?5、可要精神损失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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