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的娘家留下房产一处,还是我母亲的名字,1.这样分配合理吗?必要的程序如何进行?
更新时间:2009-06-29 09:49:21
问题描述:
我母亲的娘家留下房产一处,我的姥爷于1977年故去。我父亲母亲于1985年前去居住(我母亲是独生女)。我母亲于1997年病逝,随后我父亲独居。我哥哥95年从郊区调到市内工作,因为无房,就跟我父母居住在一起,随后是侄子,我嫂子也一起跟我爸爸居住,嫂子是2006年退休后去居住的。
我家共有房产20余间,面积598余平米。共分有前后三个院子,后院是我姥爷留下的,面貌基本没变;中间的院子是我爸妈于87年,共同建立的房屋9间(4个子女都出了力);前院有2间厢房是我哥哥出钱于2006年建的。用于出租(没房产证),房租自收。
我们兄妹共4人。我姐姐,哥哥,我和妹妹
现房产证还是我母亲的名字,共4口人。2户。父亲和哥哥一家3口。
上周拆迁,共获得拆迁款678万。
我父亲分给我们姐妹三人各30万元,父亲38万,哥哥550万。哥哥说:其中50万是用于我父亲患病应急;200万用于给我父亲买房子(买个对门3+2,我父亲住2,照顾可以,但是不能居住在一起)
请问您:1.这样分配合理吗?2.我们姐妹三人要主张我们的权利,必要的程序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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