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拖欠工资
更新时间:2008-11-18 18:03:23
问题描述:
我是做商场库房的库工,在上个月的15号,商场的营业员进来库房借手机看,打开后发现里面的手机和配件都不见了!于是检查所有的货物.最后一共发现共有10台手机和4台相机都是只有包装盒在,里面的机头配件全没了!而我马上上报公司领导.领导并认定盗窃货物的嫌疑人就在我们当中,直到晚上12点多的时候,公司领导审问不出任何结果后。17号,公司请了一名监察部经理来和我们商讨,要我们先"垫付"这次公司的损失,待公安机关调查清楚捉出真凶后归还我们的"垫付"钱.我们不签。并在当天晚上报警。直到本月15号,公司正常对员工发放工资,唯独对我们几个人没有发放工资,我们到人资科询问,人资让我们看公司公告文件:,因货物丢失原因不明,工作人员不签责任赔偿书的,根据公司处罚条理,经理签字后,处罚依然生效,并要员工按公告书赔偿.但他所谓的公告书没有负责人经理签名,也没有任何公司盖章.
未查出凶手就把货物赔偿归咎于我们合法吗? 在报了警情况下,公司可以自行对员工采取公司自定的赔偿方案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吗? 公司在电脑上通报的处罚文件没工章没签名,是一份有效力的赔偿追讨书吗?我们应该怎样去追讨工资呢?应找一些什么的证明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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