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单没有构成事实,是否需要赔偿?
更新时间:2009-06-28 17:52:33
问题描述:
我目前因为用公司名义准备把一个单给另外一家工厂做,我在发给客人的合同上面的银行资料写了别的公司银行资料,但是合同上面没有盖公章.目前客人还没有决定下单 .所以该合同也没有生效,现在被老板发现( 并且有一个EXCEL 的表格合同上面没有任何公司和客人的公章可以做为控告我的证据吗?) ,然后老板威胁我说,如果这个单没有下到他的公司,不管客人下有没有给我她都有权利控告我欺诈罪,请问没有构成事实也可以控告吗? 并且控告需要哪些证据?现在还有一个月的工资也不发给我了,请问她有权利扣我工资吗? 如果客人把单下回了公司,这样公司需要发放我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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