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我能那回多少钱请律师帮我全方面解析一下好吗!我错了多少,公司错了多少!
更新时间:2009-06-27 11:29:09
问题描述:
先谢谢律师
是这样的:
本人在网吧工作2年多,在一次值班中,单位有一电脑显示器被盗窃(当时监控设备在吧台归收营员所管,本人是网管一人值班),已经上报公安机关了,案子一直没破(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作案监控都有,我真怀疑派出所的办案能力)。现在本人离职了,但公司没有向我说明,扣除了显示器一半价格840元工资,我询问老板,老板说那钱当作是赔偿公司被盗的设备了。(事后,他居然和我讲 你去问其他同事,我们公司向来有那么一种说法-谁当班谁来赔,但我并没听说过。我说可以当工作失职,罚点钱无所谓。你们这样做,太过分了点!
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能拿到被扣留的工资吗?
注:我与公司没有签过合同,员工守则也没有明述有这么一条规则的(关于被盗物品需当班人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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