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偿债务
更新时间:2009-06-26 16:23:25
问题描述:
今年2月份我借给朋友10万元钱,用房产抵押,还押有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具体协议如下: 房屋过户协议
男某某、女某某夫妻二人共同借款10万元整,年利15%,定于2010年2月26日归还,如到期不能归还借款,债务人将位于某处的住宅一处抵偿借款归债权人所有,因此房未办理房本及土地使用证,故将购房合同及房屋已交契税的发票抵押在债权人处,债权人有权在逾期不能还款后,在债务人夫妻双方不能到场的情况下单方面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此协议债务二人签字后生效。
男某某、女某某签字
担保人:某某某
2009年2月26日完毕
注:利息是按月支付的1500元/月,现已支付3个月。
现债务人夫妻入狱(或其中一人入狱,另一人不知去处),其子已成人但不知去处,借款肯定到期是还不上了,我想请问您,我的合同可以顺利执行吗,我怎样才能顺利要回借款或过户抵押的房产呢。忠心感谢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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