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09-06-25 19:27:39
问题描述:
2009年5月6号,我的孩子出生当天,孩子母亲检查出乙肝大三阳,经检查肝功能正常,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我和我们家人都为正常无抗体。孩子小,未检查。6月22号晚,我在单位给她 发信息说我心理压力太大,为了孩子,家人,我们不适合在一起生活了,第二天,6月23号,协商无效,确定感情破裂,她的父母来把她和孩子接走,说双方冷静几天,我同意他们接走她和孩子,现在她们以冷静几天为理由不回我的家,家人十分想念孩子,现在感情破裂,确实不适合一起生活了,我想问的是:如果离婚,我能否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现在他们带着孩子不回家,对我以后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问题有没有妨碍,如果有妨碍,怎么做才可以。孩子从出生那天起就没有母乳喂养,一直是喂的奶粉,可否认定孩子母亲不是处在哺乳期。我看过相关信息,处于哺乳期孩子归属权为母亲,但是乙肝病毒传染太厉害,有损孩子健康,她又没有工作,没有经济来源,是不是我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几率大点,法律暂时不会判定离婚,如果再在一起生活,到分居一年或者半年后,对抚养权判定是不是对我有利?财产分割是不是只是结婚后的收入?是不是还要包赔女方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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