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及婚前财产公证
更新时间:2009-06-25 11:10:45
问题描述:
1、我与前夫于三年前离婚,当时离婚协议上写的是,女儿的抚养权暂时归他,现我和前夫已说好了,他同意我要回抚养权。针对这个问题,我需要办理一下抚养权变更的法律手续吗?如果要,怎么办理?
2、我现在有房产和车,有可能再婚,请问如何才能做到这些财产的继承权以后只属于我女儿。婚前财产公证能起到这个作用吗?如果我去世了,财产会属于我女儿吗?
3、假如婚前财产公证能规避以上所说,我去世了财产也只能由我女儿继承。那么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女儿还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我的遗产会被前夫处理了吗?
4、假如我和女儿如果发生什么问题,财产如何不被再婚的老公或前夫所享有,而由我的父母或兄弟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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