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房交付质量问题
更新时间:2009-06-25 10:46:10
问题描述:
律师,我在苏州工业园区买一期房,最近正在交付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可是出现了与合同不符的情况.你能否为我做答? 具体情况是: 该房屋为一坡屋顶的顶楼11层,层高最高处有5米最低处3.5米.开发商目前施工的吊顶是石膏板,用石膏板隔出来的所谓的标准层高2.9米.但是不能承重, 而购房合同上面是这样的:名义层11层,实际自然层11层(名义层和实际自然层应作相应处理),该房屋总面积88.85平,(阁楼0平米,跃层0平米。)。。。
该房屋高度290厘米(主管部门提示:房屋如别墅,跃层,复式各部位高度不一致,KFS应对不同部位的层高在合同附件中粘贴能反应层高的剖面图)
没有任何地方显示我们的房子是复式或带阁楼的,因为面积为0,也没有附任何剖面图。所以我觉得我的房屋应该跟其他楼层一样应该是水泥板的顶.
开发商以房屋已经建好达到交房条件,且无法施工为由拒绝水泥做顶,只能同意用其他方式搭建楼板. 而 我们要的是跟楼下一样放心的水泥楼板.我想问一下,这个自然层能任由开发商作任何处理吗?
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打官司有多大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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