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快递公司是否有错?我该用什么途径维权?谢谢!
更新时间:2009-06-22 14:40:15
问题描述:
09年5月25日从天津发的**快递25条童短裤,本要5月26日到货,5月27日上午客户需要。货于5月26日下午16:12到达 长沙集散点。因业务员的原因,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私自将快递改为客户要求改为次日送货。致使快递没有按时到达,买卖没有做成,致使损失近千元,对我店的信誉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5月27日至6月19日我与**快递公司协商无果,**快递公司承认是公司业务员的过错造成的,但不赔尝我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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