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以遗弃罪起诉他吗?
更新时间:2009-06-21 10:43:38
问题描述:
我和前夫因他有外遇于07年7月协议离婚,儿子有一岁另三个月归我抚养他每月给1000元生活费。07年他基本还能主动打到我的卡上到08年他和那个女人去了云南就要月月找他讨。到了08年10月他换了电话就再没给钱了到现在差了9个月的生活费。离婚至今没看过儿子没打过电话。通过他的家人询问也没任何结果。反正他也不说不给但是就是不给。现在他回来办准生证开着小车抽着软极王准备在长沙买房他就不给钱也不看儿子。打他电话第一次接了说有事等会打过来结果再也没消息了我再打电话也不接了,发短信又不回,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能以遗弃罪起诉他吗?我能申请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吗?我知道他有财产要怎样才能证明呢?我找不到他的地址传票怎么送达?要到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我若在网上进行人肉搜索违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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