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与某演出公司签订了不平等条约怎么办?
更新时间:2009-06-20 08:41:21
问题描述:
我女儿与某演出公司签订了不平等条约,两年内要求在其公司内无偿演出26场,不得与其它公司签约,怎么办?
合同要求:合同期内违约,支付违约金10000元整;合同期内解约,支付违约金5000元整;演出活动所得的40%作为公司代理佣金。本来是业余的模特演出,小孩子却在匆忙中签下这种协议,这种不合理条款是否合法?该如何与其解除合同?请律师帮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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