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公证、财产转让还是立遗嘱
更新时间:2009-06-21 09:24:50
问题描述:
我在七年前离婚,生有一儿归前夫抚养,经历了多年的漂泊,由于意外怀孕我准备再次结婚,未婚夫好吃懒做,还有二十万左右的贷款,他经营的一家小公司随时可能倒闭。我没有任何负债,有稳定的工作收入,别人还欠我一些钱。我和儿子的保险也买了不少。为了我的财产安全,我第一考虑的是婚前财产公证,但是我咨询了公证员后得知,即使婚后我老公有负债,我的婚前财产还是不能避免被追索的,因此也不能保证安全。所以我也想到过将财产转让给我父母或前夫抚养的儿子,或者是提前立遗嘱。因为经历过生活的残酷,我想为自己和孩子将来有所保障。请您帮我综合考虑一下,谢谢!真诚地希望得到你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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