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09-06-18 16:27:09
问题描述:
您好:
我现在在一家公司任职已经两年半了,合同已经签署第二次了,第一次合同是一年的无异议延续一年,2007年签的,刚到期签署了第二份合同3年的。
我现在想询问一下,我发现第一份合同中试用期为70%的工资,这个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如无效应如何补偿?
还有我实际工资是基本工资+级别工资+奖金(1000+1200+550)现在我们的保险锁上基数为1500,是否正确呢。
上述问题如果不合法,应如何计算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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