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权问题
更新时间:2009-06-19 04:36:44
问题描述:
您好:我家的房产所有证--产权人:刘金友(我父亲) 产权共有人:刘明义(一间)(我爷爷)产权来源:新 建 登记日期及收件号:1988年3月10日 房屋状况:结构- 砖木 种类-平 间数-2 建筑面积 合计-37.13 结构- 砖木 种类-平 间数-2 建筑面积 合计--38.21 合计 4间 75.3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人刘金友 刘明义 用地面积: 174.76(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75.34(平方米)使用日期:1981年 用地来源:公地 现在的问题是:我爷爷已经去世,我父亲有兄弟姐妹7人,我爷爷那间房子怎么分割?怎么按照继承法出具具有法律意义的东西?怎么进行公证?因为现在房子不能分割,爷爷一直与我父亲一起居住,因去世比较突然,没有留下任何关于这间房子怎么处置文字性的东西,也没有像他的儿女们表明过任何意愿,是不是就是同遗产继承?房子现在由我父亲居住,管理,如按平米数分割,怎么同他们协商把平米数分割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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