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能给我说一下我该怎么做?邻居的孩子未成年就真的不用负责吗?
更新时间:2009-06-17 08:18:48
问题描述:
昨天早8点,我老公上班时,发现在汽车被人刮花了,我们首先想到的是邻居的孩子(17岁),所以想问问他,证实一下,于是在那个孩子放学的路上,我老公问他有没有做,没想到结果令人意外,那孩子说去年我们在楼道里丢的电车也是他和同学一起偷的,车是早上上学前划的,我本来想让老公报警的,可是老公考虑到是对门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想先跟他家人说一下,如果他家人不想承认的话,再报警。真没想到的是,邻居也不先问问他孩子有没有做,倒打了110,来了个恶人先告状,说我老公威胁他孩子,到了派出所一付受害人的姿态。家人袒护自己的孩子,这我能理解,可是派出所的人竟听信邻居的一面之词,让我们息事宁人,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这算是什么啊,而且派出所的人对那个孩子一名话也没问,说是没成年,没成年就可以成为偷东西不负责的理由吗?就可以成为损害他人财物不负责任的理由吗?今天派出所让我们去结案,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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