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权纠纷
更新时间:2009-06-16 21:50:11
问题描述:
我亲舅舅全家89年前从外地搬迁到我们村,89年在我父母的帮助下把户口迁入我村,我父母考虑到他们没有农用耕地,所以把我家的三亩地让他们无偿的耕种,期间他们不用付给我们租地金,只需要自己承担国家要收的农业相关税收就可以。因为是亲戚,就没有立合同,后来到92年全村土地统一续承包合同时,村里干部说反正这块地也是你亲戚种着,干脆写他的名字吧,我父母也没在意,就同意了。现在村里由于规划,涉及到占地问题,我亲戚不同意把地归还给我们,说地是村里分给他们的,他们有延包合同,我们只有原来最初的总承包合同和面积减去这块地后的延包合同。像这个事情我们怎么办,怎么能把这三亩地要回来呢?我们同意对三亩地上种植的农作物进行赔偿。
我们没有和我舅舅签订任何转承包合同,只是延包合同改为了他的名字
村里延包土地没有打乱重新分包而是直接续签的,就我舅舅这个是我家的名字改了他家的,他们属于外迁人口,是不是不能分得土地,即使分得土地是不是也不应该是我家的。
我们除了让村委会出证明93年前这三亩地是我家的,还需要什么证据?
我们该找哪里来撤销他的延包合同?
即使撤销不了他的延包合同,那这三亩的赔偿款我们该如何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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