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要求后期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抚慰金的赔偿。
更新时间:2004-11-08 23:41:01
问题描述:
律师你们好:
我于2004.2.26.因公事出差乘坐**汽运公司**-**的客车,行至断桥路段发生
车祸导致10人死亡多人受伤,事后我被送到镇宁中医院,由于受伤过重当晚被送往安顺地区医院.诊断为腹部积水,骶骨粉碎性骨折,盆骨骨折.因手术难度大只能保守治疗.2004.9.11.转到贵医进行理疗.现虽然可以借助单拐行走,但左臀左大小腿及会阴部麻木,小便无力有性功能障碍.病历上注:随诊、继续治疗。
住院病历.左臀部、会阴、左小腿外侧感觉减退,左下肢肌力一级,右下肢肌力四级。1.创伤性休克,2.腰5骶椎粉碎性骨折并骶神经损伤不全瘫,3.右侧胸腔积液。
活体检验.骶尾部压痛明显,行走跛行,提睾反射、腱反射减弱。
分析意见.根据以上情况何景良受伤客观存在,其伤位于:腰骶部及骨盆等部位,表现为腰5、骶椎粉碎性骨折。故上述损伤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4.9.3(b)规定,属九级伤残。
象我这种情况,在调解或者上诉中能否要求后期治疗费用及精神损失抚慰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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