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人死亡!谁的责任!死者家属在我店面设灵堂!我该怎么追究
更新时间:2009-06-15 17:41:42
问题描述:
我家搞装修(一般的家庭装修),把装修承包给了一个包工头(第一包工头),并签定了装修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指出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那么就由第一包工头全部负责,我方不负任务责任。可第一包工头承揽了工程后,又把工程转包给第二包工头,第二包工头就带人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一名工人失足从人字梯上摔下,我方急忙把受伤工人送去医院,经医生诊断为轻微脑震荡,住院治疗,不料第2天凌晨4点,受伤工人死亡。我方积极通知死者家属,既然人死不能复生,那么就只能商量善后工作。请问李律师:第一、这个案子谁负有主要责任。第二、死者家属第2天把死者遗体及花圈带到我家做生意的店门口,召集了100多死者乡亲,围堵,给我家店里面的生意,以及我家人的精神上造成损害,还有就是我家店还在装备正在装修,这对于即将开业的饮食店造成的潜在损失及名誉损伤。如果我们申请赔偿,能获得多少?第三、在死者的赔偿中,第一包工头及第二包工头谁承担主要责任。我方需要作什么赔偿或是向死者进行人道主义的适当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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