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有胜诉的把握?
更新时间:2009-06-16 11:32:30
问题描述:
民事起诉状
原告:私家车主
被告一:出租车车主
被告二:保险公司
请求事项:
1、被告二在强制保险赔偿限额内承担原告车辆维修费2000元。
2、被告一赔偿原告强制险外维修费593.6元、包车费用5400元。
3、被告一赔偿原告倒车雷达及后备胎槽完好。
4、本案保全费用及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09年5月9日,原告驾驶车行驶至中山路与沈阳路交汇处,被被告的司机驾驶的出租车追尾,致原告车辆受损。被告三查勘现场,对原告车辆损失确定为2593.6元,不含倒车雷达的修复费用。原告车辆于事故当日送至4S店维修,维修期间原告租车花费5400元,因租车费用大,不得不在车辆的后备胎槽未修复完好,且倒车雷达未安装的情况下,自垫维修费用,于2009年5月27日提车。
综上,此次事故被告追尾至原告车辆受损,被告应负全部赔偿责任,但被告以种种借口逃避赔偿,故诉至法院,请求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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