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论定为工伤事故吗?应该怎么理赔啊?
更新时间:2009-06-14 21:34:30
问题描述:
我哥郭久进,是高坪镇的一名铁匠,6月9日下午,应电站负责人郭裕台的多次邀请,帮其焊接匝门,在焊接工作完成,在将焊机往上传时,焊机跌落,为避免焊机砸人,我哥跳开,致使其造成脚跟骨粉碎性骨折.在高坪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什么大问题,但当晚疼痛难忍,于6月10日那天,来到遂川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脚跟骨粉碎性骨折,要进行手术.期间也和电站负责人联系多次,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用.但一直未露面.我哥现在还在病床上承受着病痛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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