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交通肇事找人来顶罪的行为,是否属法律规定的伪造现场的行为?
更新时间:2009-06-13 09:47:52
问题描述:
司机(也是车主)酒后驾小汽车在市区道路斑马线前一至二米撞伤我,肇事司机见伤者伤重随即找一小青年来顶罪。第二天肇事者还带着那个青年到交警那里录囗供,事后经伤者家属走访目击者并再三要求交警调看视频录像。通过视频证实,和在交警的一再追问下,三天后肇事司机才承认,开车肇事的是他本人,而非肇事当天报案时说的个青年。现交警只认定肇事司机逃逸,他负主责我负次责。请问各位专家。肇事司机找人顶罪的行为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伪造现场的行为。他是否该负全责。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