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在执法吗
更新时间:2009-06-13 13:38:11
问题描述:
我是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天衢金地华城居民,名叫朱英峰,去年九月份买了一辆二手菲亚特两厢轿车,由于小区停车位太贵,所以经常停放在小区楼下的停车场,6月11号,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以是盗抢车辆的理由,在没有通知车主的情况下,强行把车拖走,(偷走)为什么我的车被认为是盗抢车辆呢?原来治安大队在网上查询我的车牌号码的时候输错了一个字母,没有查询到车辆信息,导致认为是盗抢车辆。6月12号,我在不知道的情况下,认为我的车辆丢失,于6月12号上午在袁桥刑警队报案,后来回到我们小区楼下听门市的人说被治安大队拖走,于是来到德州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他们讲我的车发动机号码与行车证号码不符是假的,(通过他们的验证手续完全合法),他们非让我缴纳200元拖车费还有修理费,才能把车弄走,我没有过错这是他们执法失误造成,他们没有权利私自扣车,这是违法行为。还要缴纳什么修理费呢?我又没有要求修车,难到他们把车偷去想修好留着自己开吗?到现在我的车还在修理厂,具体哪个修理厂都没有告诉我,我现在的思路还未转过来,这是在执法吗?怎么像偷盗呢,所以请给一个公平的裁决。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