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有房产一处,但妻子有严重精神病,房子应该卖掉而分钱吗?
更新时间:2009-06-13 12:01:52
问题描述:
丈夫甲某,妻子乙某,在2002年购置一处房产,价值100万。
在2004年,妻子乙某因种种原因而患上精神分裂症,而丈夫甲某因受不了妻子的病症,因此向法院递交离婚诉状。并且在诉状中提到,要求分割2002年购置的房产。
妻子乙某患病退休在家,无其他积蓄,并且已无其他任何房产。但是乙某坚决不同意卖掉房子的分割方法。
请问,法院会同意丈夫甲某卖掉价值100万的财产,兑换成现金,然后平分给2人的做法吗?
或者还是有其他的分割方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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