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我的剩余货款是合法的吗?
更新时间:2009-06-12 15:32:24
问题描述:
我于去年和一家公司签定了代理合同.今年合同已经结束了,那家公司应该按照合同上写的退回我的保证金.但是在代理过程中,公司让我预存了5万元货款,公司当时说只要我预存了这笔钱那么就可以享受35%的折扣,口头上说.现在解约合同,货款还有2万多.但是公司却不愿意退还我的全部剩余货款,做出了一个结算单,把我已经进的货(按35%进的)全部重新算40%,理由是我5万元没有用完,所以不能按35%来计算,这样就要从我剩余货款里面扣出4000多元.我想问一下,能这样算吗?他们这样做是合法合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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