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劳动争议的解决方法,以及应当搜集那些证据。
更新时间:2009-06-13 10:47:49
问题描述:
公司于4月份安排工人等8人去北村工地干活,由于工期紧张,项目经理告诉我转告其他工人晚上加班,并且说公司经理马经理讲按照国家规定1.5倍计算加班工资。
直到5.17日发工资的时候,计算工资时候发现公司并没有按照当初的承诺。
后来我给公司经理打电话,讲跟财务说的是按照1.5算的,那天上午请假去了公司,当时经理并不在公司,但是我发了几个短信,和电话,他让我问工地项目经理,我和项目经理对过加班时间是没有问题的,只能是公司出错了。下午经理来工地上叫出来,说明天中午去财务问问。
第二天中午下班去公司问问了财务,原来她把工资分了好几块,什么基本工资,生活补贴,保险费,当初根本就没有说我们毫不知情,只是当初约定每天干活60元。
后来我就说不能这样算,扣除的话,连白天干活都不如了。
后来财务说公司就这么规定的,我不同意,后来跟公司的经理吵了起来,因为是8个工人的加班,所以心情有些激动,后来公司老板当着公司人面,说马上结公司让他走人。还让人把我给拽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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