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駕駛車主的二輪摩托車車,車主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更新时间:2008-11-14 21:40:30
问题描述:
我是小修車部(四輪機動車修理)車主李,2008年07月16日晚我的顧員陳(有駕駛證)未報備情況下擅自駕駛我的二輪摩托車外出,因停電下雨違反了道路交通規劃,撞傷67歲大爺(當時掉入路邊深水溝頭部受傷),經一天搶救無效死亡。因陳已拘留,無力承擔賠償,我考慮人道已替受害人承擔醫藥費與喪葬費預計3萬元。
事已過去3個月,現受害方再次起訴顧員陳及車主我,要求賠償30萬,並要求車主我先墊付,我也無力承擔此巨額賠償,
顧員陳擅自駕使我的車,作為車主需要承擔此賠償責任嗎? 法院會強制執行此裁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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