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场扰民,寻求法律依据。
更新时间:2009-06-10 13:09:00
问题描述:
我们村2000年建了一个生猪屠宰场,当时建的时候政府没有告知附近居民要在这里建生猪屠宰场。屠宰场带来的问题一是噪音,二是空气污染,群众自2000年屠宰场建立之初就一直写信向上级领导反映,却一直没得到解决。
据我所知,关于生猪屠宰场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根据第六条的规定,“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条例》的规定和省的规划要求,组织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和农牧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本区域内定点屠宰厂(场)的设置方案,报上一级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固然政府未履行告知听证的义务,程序违法,可以申请法院撤销屠宰场的设立许可,但我们村委会的想法是尽量通过向上级反映意见得予解决,尽量不提起行政诉讼。目前遇到的问题是关于屠宰场选址方面的法律法规,比如说屠宰场要建在什么地方,离生活区多远距离等细节问题无法获知。
我的问题是:1,我们要怎样才能了解到蕉岭县关于屠宰场选址的规划文件?根据《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我们是否要到蕉岭县商务部门要求查看规划文件?
2,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难题和解决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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