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的麻烦!急请张律师帮忙
更新时间:2008-11-14 23:16:36
问题描述:
当时事情是我在北四环主路由西向东行驶,前方急刹车,我煞停后后方车辆追尾,其追尾力量迫使我又追尾前方车辆。造成三车事故,当时交警判定为后车全责,但是司机是军队的驾驶证开的民用牌照的车,是某印刷厂聘请的司机,但车是印刷厂老板的名下。因为对方保险保额较少,所以修车有4万块钱超出保险范围,需要肇事方承担。但是肇事方称司机新工作不久没钱,并觉得修车费用太贵。一直没有明确的态度,4S店通知我下周一提车,我该怎么办?
1:是不是车主和司机都有责任和赔偿的义务。
2:如果司机没钱,是不是由其单位或者车主先行垫付,然后司机在还其单位或者车主钱。
3:如果周一肇事方不交钱让我提车,我该采取哪些措施。
4:因为修车修理了一个多月,对生活影响很大,还可以有什么别的赔偿?
5:如果发生官司,我应该把哪些人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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