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公司行为合法吗?
更新时间:2009-06-09 13:24:42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 你们好!
麻烦您有些事情我想咨询一下。在我们公司的客舱部(也就是专门管理乘务员的部门)近一年来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在我们的休息期内要去开会,学习,考试(我想解释一下我们的休息期是怎么规定的,就是飞满4天后,才有48小时的休息期)。要是不去的话,领导就会给予处罚,比如:扣人民币100元,有时候还要扣绩效分。还有就是,我们要是生病请病假的话,提前一天请病假的话扣人民币50元绩效分1分;当天请病假300;要是当天请出去过夜的航班还要翻倍。绩效分的扣罚是按你请假的天数算的,比如:请一天假就是1分,二天假就是2分,以此类推。还有诸如此类的很多扣罚。而且这些扣罚从来都不会给我们任何的单据。
所以,我很迫切的想知道:
1.客舱部占用我们的休息的时间开会 学习 考试,不来还要扣钱的这种行为算不算违法?
2.关于病假的这种扣罚是否违法?这种扣罚的金额是否过多?
3.扣罚后不给单据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
我所问的这些只是我们这里客舱部的部分行为,还有很多!
所以就麻烦下各位律师先帮我先解答下这3个问题,拜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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