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给安装的水管在接头处漏水造成4楼三楼损失由谁负责呀
更新时间:2009-06-07 20:41:27
问题描述:
事情经过
2008年11月9日,望花新村物业公司给我们274-8号楼2单元部分住户更换原有腐蚀渗水的自来水主管路,(材料由住户自购,物业负责下料安装),当水管安装到5楼2单元-5楼-3号(本人家)时,由于6楼用户家当时得需刨开地面而不同意更换安装新水管,物业公司便让我去建材商店购买一个连接管装置和一个阀门,我问他做什么用,他们说;6楼不换管路无法接,只能安装这个连接管装置,我问他们行吗?他们说没有问题,买回来后,物业公司便在我家的PP-R管与6楼的铁管交接处安装了一个阀门和连接管装置,安装完毕后,便让一楼住户打开阀门通水试验检查,当时无漏水等异常现象。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