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的做法让伤亡者家属困惑
更新时间:2009-06-07 17:28:44
问题描述:
2009年5月30日晚九点,受害人一家在正常车道骑电动车上坡行驶,一小轿车自后方将车及其一家人撞出20余米,经交警勘察司机负全则.肇事后司机被交警拘留.女主人当时深昏迷,无自主呼吸,病危.6月1日经治无效死亡,男主人及孩子均脑出血并骨折.
事发后肇事方垫付5000元押金,直至女主人死亡不见踪影,受害人找交警询问方知肇事司机于案发后4小时左右被释放,理由是回家筹钱,但再找肇事司机不知去向,肇事司机家属以不好酬钱为由仅再交付3000元作为医疗费.
各位专家请问:1 交警的做法是否合法?肇事者失踪是否有责任?
2 交警是否有责任责成肇事者或通过保险等方式支付伤亡者医疗费?
3 我们该如何追究肇事者责任并追要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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