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_集资房屋纠纷[原创]
更新时间:2004-11-03 19:44:00
问题描述:
请问这份协议有效吗,如果甲方反悔,乙方可获得怎样的赔偿,现房价上涨,可否要求经济赔偿?
房屋转让协议
甲方将集资建房一套转让给乙方,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集资建房面积约为120平方米。
二、因该集资建房为甲方单位所建,带有一定福利性质,目前最终售价未定,经双方协商:(1)校方集资额每平方米低于800元时,乙方按每平方米1000元付款给甲方集资额在每平方米800元以上时,乙方按集资建房价每平方米多加200元付款给甲方。
三、除第二条约定的转让金外,乙方一次性增付转让金壹千元给甲方。
四、转让金在2004年3月10日前乙方付15000元给甲方,其余10000元乙方在分房时付清。
五、甲乙双方在办理房屋产权证转让交易过程中的一切手续费、税由一方自行完清。
六、在集资建房中,校方要求集资方交纳的各次建房费,一律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以甲方的名义按期缴纳。对于过时未付建房款,视为乙方违约。
七、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一式贰份,对违约的一方,房屋议定转让总售价的10%计算违约金。
协议于本年1月签定,现房屋在建,乙方已付集资建房款8万元,房屋转让金1万5千元.但甲方又不愿卖了,请帮忙解答一下,乙方最大可获得怎样的赔偿,谢谢![/size][/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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