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4S店的合同及做法是不是霸王条款
更新时间:2009-06-03 16:52:28
问题描述:
本人于5月2日在湖北十堰4S店签订一款中国蓝3厢1.6手动档307,当时合同上在原有价位减四千的基础上配送了全车保险,太阳膜,地垫等,在本人要求能否配送一坐垫时,销售人员表示没有权限,需问问经理,过后并告知我们只要是订购中国蓝可配送全车真皮坐椅,而且他们已从厂家发回台车备售。于是我们交了订金三千元.5月28日,我们按时来提车,可发现车为08年生产,我们当即表示不能接受,想要一新出厂车,可4S店表示这样的话不能配送真皮坐椅.我们当即表示不能认同,要么给一新出厂车按合同提车,要么就退订,可4S店在来来回回等老总发话情况下表示要收取五百元费用.可当我们表示同意接受并要求时,他们又以厂家不能同意取消定单为由说要收取二千元费用,这一切其实厂家根本不知情,都是他们老总在幕后操控,这让我们很是气愤,当即表示用法律武器来维权,可他们又以收到厂家指示,说是可以按合同给我们提一款新车,我们真是感到气愤,这种没有信用,不讲诚信的卖家我们还敢继续与他们交易吗?并要求我们交齐二万元钱会给我们下定单。请问这种商家的做法属于一种什么行为,我们消费者能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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