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09-06-04 06:06:52
问题描述:
30日那天我同事在我家里趁我不注意,把我的数码相机和笔记本拿走了,后我查看了小区门口监控录相并报了案,后来我给这个朋友发了消息并说已经按案,这个是刑事案件,抓到会坐牢,后来他主动联系我并说退还给我,而且是一时冲动6月1日就退还给我了,6月2日我去警察局销案,但是说是刑事案件,报案人销不了,并让我叫我朋友主动过来交待清楚,并说交待清楚了就没事,于是我就找了我朋友并一起再去了警察局,后来负责办案的警察对我说还是按正常的程序来,先问了一个多小时关于财物的情况和案子经过后,就让我回去了,我问这个事情不会有什么事吧,他说还得让领导批,看领导是怎么批的,并且说这是轻微的刑事案件,晚上6点过的时候,给我打了电话,我也见到了我朋友,警察说领导批了要在看守所呆七天,而且我的东西暂时还要扣在警察局,也没有说什么时候还我,还有我朋友是不是七天后就没事了呢。因为这种也是主动归还加主动自首的吧!我当然也不希望他出事,他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能帮我解析一下吗,谢谢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